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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发放首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016-03-24  阅读 937

 3月1日,南湖区安监局向嘉兴恒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颁发我区首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该证是我局承接浙江省安监局下放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后发出的第一张证。

根据省安监局相关文件规定,自2015年8月20日起,除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企业、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生产企业这五类企业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事项(含核发、变更和到期换证),由省安监局直接委托区安监局实施。企业只需向区安监局提交纸质资料和网上申请后,由区安监局负责审批事项的申请受理、资料审查、现场核查和整改确认,再通过公文传输系统向省安监局传送审批文件和许可证正副本打印底稿,省安监局加盖电子章后回传给区安监局,由区安监局打印生产许可证后通知企业领取。  

    从上报省局到企业拿到许可证最快只需要1天时间,进一步简化了审批流程,极大加快了审批时效,为企业节省了办事成本和时间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