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
海宁正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MW光伏晶硅组件制造项目(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摘要
项目编号 | 嘉安技【评】字第2015-184 | 项目完成时间 | 2015.12.15 | ||||||||||||
机构名称 | 嘉兴和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合同编号 | 2015-H-195 | ||||||||||||
评价项目概况 | |||||||||||||||
项目名称 | 海宁正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MW光伏晶硅组件制造项目(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预评价报告 | ||||||||||||||
公司名称 | 海宁正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
项目简介 | |||||||||||||||
海宁正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位于海宁市尖山新区吉盛路1号,是一家专业从事太阳能光伏产品研发、生产、运营和销售的新能源高科技企业。 该公司现持有海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330481000213788;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陆川;注册资本:贰亿元整;经营范围: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电池组件、光伏发电系统设备的研发、制造、价格。(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海宁正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MW光伏晶硅组件制造项目”拟建地址位于海宁市尖山新区吉盛路1号。该项目持有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330000150930059715A;本地文号:海经技备案[2015]427号。该项目的最终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生产过程中涉及危险化学品无水乙醇的使用,因此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 本次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的范围为: (1)建设内容:①对原有2#库房、3#库房、4#库房、5#动力车间、6#厂房、7#库房进行内部改造;②对1#综合楼进行改造;③新建危险品仓库(8#库房)、消防水池等。 (2)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无水乙醇; (3)拟新建的与上述生产相配套的公用工程系统; (4)厂内各功能区间及其周边环境的影响; 本评价主要涉及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工艺、设备、电气、人员和管理等内容,对该项目潜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同时,对该项目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安全规章制度等安全管理方面的内容提出相应的要求。 本评价的工艺过程以企业提供的工艺流程简介的描述为准,委托方因各种原因(如技术保密、缺乏有效的项目资料等)而主观上不愿或客观上不能提供准确的物料、工艺参数等信息,由此造成的危险、危害不在本评价范围内。原料、工艺和产品的更改、企业生产的其它产品不包括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本报告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及现场察看情况进行评价,企业提供的资料的可靠性和正确性由企业负责。 凡涉及本项目的环保、厂外运输、职业卫生问题,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不在本评价范围之内,本报告只做一般性表述;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方面的危险也不包括在本评价范围内。消防应符合国家消防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只进行一般性检查、评价。环保、消防应以其主管部门的审核、验收意见为准。 | |||||||||||||||
所在地区 | 嘉兴市■ 湖州市□ 其它: | 评价类别 | 预 评 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其它评价□ | ||||||||||||
项目审批机关 | 职工人数 | ||||||||||||||
资产总额(万元) | 销售额(万元) | ||||||||||||||
评价费用(万元) | 行业和领域
| 其他企业 | |||||||||||||
所属业务类别
|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项目组长 | 洪利维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惠霞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洪利维、张惠霞 | 报告审核人 | 张建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洪利维、张惠霞 | |||||||||||||
时间 | 2015.11.23 | ||||||||||||||
主要任务 | 对厂址地质气象与周边环境、工厂内部布置及外部环境、建筑物、原材料、中间体、产品事项、工艺设备、特种设备的选择及工艺过程、安全管理进行检查,收集编制安全评价报告所需的相关资料。 | ||||||||||||||
是否属跨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 是□ 否■ | ||||||||||||||
参加评价人员情况 | |||||||||||||||
编号 | 姓名 | 职业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
人员类型
| 姓名 | ||||||||||||||
1 | 安全评价师 | 洪利维 | 1100000000300191 | 三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2 | 安全评价师 | 张惠霞 | 1100000000300126 | 三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3 | 安全评价师 | 黎兆飞 | 1500000000300659 | 三级 | 收集资料,校核报告 | ||||||||||
评价人员是否到现场勘查 是■ 否□ | 是否能够如实反映安全状况 是■ 否□ | ||||||||||||||
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评价报告 是■ 否□ | 评价人员是否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 是■ 否□ | ||||||||||||||
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项) | / |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项) | /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项) | / | ||||||||||
被评价单位意见 和建议 |
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