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
浙江省平湖市自然涂料厂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摘要
项目编号 | 嘉安技【评】字第2015-2-072号 | 项目完成时间 | 2015.7.10 | ||||||||||||
机构名称 | 嘉兴和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合同编号 | 2015-H-2-054 | ||||||||||||
评价项目概况 | |||||||||||||||
项目名称 | 浙江省平湖市自然涂料厂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 ||||||||||||||
公司名称 | 浙江省平湖市自然涂料厂 | 组织机构代码 | |||||||||||||
项目简介 | |||||||||||||||
浙江省平湖市自然涂料厂位于平湖市新仓镇晨光村,该企业现持有平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330482000065142(1/1),投资人:柳锋。 公司还持有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ZJ)WH安许证字[2015]-F-0782;许可范围:生产:氨基醇酸烘漆1000吨;有效期:2015年2月5日至2018年2月4日;该企业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企业持有嘉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编号:AQBIIIWH(嘉)201200039,有效期2015年12月。 该企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拟申请批发(储存)经营:醇酸树脂、氨基树脂、丙烯酸树脂、环氧树脂、聚酯树脂、稀释剂、1,2-二甲苯、醋酸正丁酯、醋酸乙酯、环己酮、溶剂油、异丙醇、正丁醇、油漆(醇酸漆、丙烯酸漆、环氧漆)、双丙酮醇、乙二醇丁醚、固化剂共17种。 | |||||||||||||||
所在地区 | 嘉兴市■ 湖州市□ 其它: | 评价类别 | 预 评 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其它评价■ | ||||||||||||
项目审批机关 | 职工人数 | ||||||||||||||
资产总额(万元) | 销售额(万元) | ||||||||||||||
评价费用(万元) | |||||||||||||||
所属业务类别
| 石油加工业 | 项目组长 | 胡林武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惠霞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胡林武、洪利维 | 报告审核人 | 李志刚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胡林武、洪利维 | |||||||||||||
时间 | 2015.6.4 | ||||||||||||||
主要任务 | 对厂址地质气象与周边环境、厂内部布置及外部环境、建筑物、化学品事项、工艺设备的选择及特种设备、工艺过程、全管理进行检查,收集编制安全评价报告所需的相关资料。 | ||||||||||||||
是否属跨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 是□ 否■ | ||||||||||||||
参加评价人员情况 | |||||||||||||||
编号 | 姓名 | 职业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
人员类型
| 姓名 | ||||||||||||||
1 | 安全评价师 | 胡林武 | 1500000000300617 | 三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2 | 安全评价师 | 洪利维 | 1100000000300191 | 三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3 | 安全评价师 | 张宇 | 1500000000200591 | 二级 | 收集资料,校核报告 | ||||||||||
评价人员是否到现场勘查 是■否□ | 是否能够如实反映安全状况 是■否□ | ||||||||||||||
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评价报告 是■ 否□ | 评价人员是否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 是■否□ | ||||||||||||||
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项) | 1 |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项) | 0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项) | 1 | ||||||||||
被评价单位意见 和建议 | 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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