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
嘉兴市南方炉料厂----浙江英弘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现场供气(氩、二氧化碳)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摘要
项目编号 | 嘉安技【评】字第2015-009 | 项目完成时间 | 2015.1.15 | ||||||||||||
机构名称 | 嘉兴和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合同编号 | 2015-H-007 | ||||||||||||
评价项目概况 | |||||||||||||||
项目名称 | 嘉兴市南方炉料厂----浙江英弘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现场供气(氩、二氧化碳)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公司名称 | 嘉兴市南方炉料厂 | 组织机构代码 | |||||||||||||
项目简介 | |||||||||||||||
嘉兴市南方炉料厂位于嘉兴市南湖工业区(沪杭高速公路大桥出口处东侧),创建于1993年1月,属股份合作制企业。公司占地面积15亩,注册资金为10万元。企业现有人数37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 企业于2013年2月5日换证取得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ZJ)WH 安许证字[2013]-F-1121,许可范围:年充装:氧气22.5万瓶、氩气20万瓶、氮气10万瓶、医用氧7.5万瓶、二氧化碳20万瓶、氩+二氧化碳混合气10万瓶。 气体使用单位浙江英弘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是集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一体的现代制造企业,厂区地址位于: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工业园区三星路58号。现持有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湖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402000053473(1/1),法定代表人:杨允亢。 嘉兴市南方炉料厂----浙江英弘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现场供气(氩、二氧化碳)项目由嘉兴市南方炉料厂投资建设,建设地址位于:浙江英弘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厂区内(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工业园区三星路58号),为该厂配套公用设施,提供生产中所用的气体。本项目设有10m3液氩储罐、5m3液体二氧化碳储罐(1个)及相配套的管线。嘉兴市南方炉料厂通过专用槽车将气体运输到浙江英弘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厂区内,卸车至储罐储存,再经气化、调压后通过管线输送到厂房内使用。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物理爆炸、低温冻伤、窒息、车辆伤害、电气伤害等等危险有害因素。 嘉兴市南方炉料厂----浙江英弘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现场供气(氩、二氧化碳)项目涉及到危险化学品:氩[液化的] (危规号:22012)、氩[压缩的] (危规号:22011)、二氧化碳[液化的](危规号:22020)、二氧化碳[压缩的](危规号:22019)。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空气化工产品无人值守“现场供气”生产活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6号),该项目应纳入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范畴,实行备案制度。 本项目评价内容为: (1)嘉兴市南方炉料厂安装在浙江英弘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内的供气装置:10m³液氩储罐(1个)、5m³液体二氧化碳储罐(1个)及相配套的管线(包含卸车、储存、气化); (2)危险化学品:氩[液化的]、氩[压缩的]、二氧化碳[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 (3)安全管理及其从业人员培训等情况。 本报告仅对以上低温储罐及其储罐所储存的危险化学品进行评价,浙江英弘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内涉及的其它危险化学品、使用危险化学品车间及其管线等均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凡涉及本项目的环保、职业卫生、厂外运输问题,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不在本评价范围之内,本报告只做一般性表述;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方面的危险也不包括在本评价范围内。消防应符合国家消防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只进行一般性检查、评价。 本评价报告的工艺叙述以企业提供的资料为准。委托方因各种原因(如技术保密、缺乏有效的资料等)而主观上不愿或客观上不能提供准确的物料(包括物料不齐全或遗漏)、工艺参数等信息,由此造成的危险、危害不在本评价范围内。 本评价报告以实地勘察和企业提供的资料为依据进行编制,企业提供的资料的可靠性和正确性由企业负责。 | |||||||||||||||
所在地区 | 嘉兴市■ 湖州市□ 其它: | 评价类别 | 预 评 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其它评价□ | ||||||||||||
项目审批机关 | 职工人数 | ||||||||||||||
资产总额(万元) | 销售额(万元) | ||||||||||||||
评价费用(万元) | 行业和领域 (见说明①)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
所属业务类别 (见说明②) |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项目组长 | 李志刚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惠霞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李志刚、朱彤 | 报告审核人 | 杨水明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李志刚、朱彤 | |||||||||||||
时间 | 2014.12.29 | ||||||||||||||
主要任务 | 对厂址地质气象与周边环境、工厂内部布置及外部环境、建筑物、原材料、中间体、产品事项、工艺设备、特种设备的选择及工艺过程、安全管理进行检查,收集编制安全评价报告所需的相关资料。 | ||||||||||||||
是否属跨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 是□ 否■ | ||||||||||||||
参加评价人员情况 | |||||||||||||||
编号 | 姓名 | 职业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
人员类型 (见说明③) | 姓名 | ||||||||||||||
1 | 安全评价师 | 李志刚 | 1100000000202192 | 二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2 | 安全评价师 | 朱彤 | 0800000000303181 | 三级 | 收集资料,校核报告 | ||||||||||
评价人员是否到现场勘查 是■ 否□ | 是否能够如实反映安全状况 是■ 否□ | ||||||||||||||
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评价报告 是■ 否□ | 评价人员是否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 是■ 否□ | ||||||||||||||
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项) | 1 |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项)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项) | 1 | |||||||||||
被评价单位意见 和建议 |
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