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
海宁浙气气体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摘要
项目编号 | 嘉安技【评】字第2016-2-043号 | 项目完成时间 | 2016-5-9 | ||||||||||||
机构名称 | 嘉兴和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合同编号 | 2016-H-2-008 | ||||||||||||
评价项目概况 | |||||||||||||||
项目名称 | 海宁浙气气体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 ||||||||||||||
公司名称 | 海宁浙气气体有限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
项目简介 | |||||||||||||||
海宁浙气气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地址位于海宁市许村镇翁许路56号。公司现有员工30人,其中技术人员2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企业现持有海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481000008461(1/1);法定代表人:张国华;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该企业持有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ZJ)WH安许证字[2013]-F-1696;许可范围:年充装:许可经营范围:年充装:医用氧气20万瓶、工业氧气35万瓶、氮气15万瓶、氩气15万瓶、二氧化碳10万瓶、氩气二氧化碳混合气2万瓶、氦气4万瓶;有效期:2013年9月30日至2016年9月29日。 公司还持有嘉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嘉安监经字[2013]A214号;经营方式:批发(储存、直拨直销);许可经营范围:批发(储存):氢气、乙炔(溶于介质)、丙烷;批发(直播直销):氧气(液化)、氮气(液化)、氩气(液化)、二氧化碳(液化)**。有效期:2013年11月30日至2016年11月29日。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充装、分装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复函》(浙安监管危化函【2015】24号)的规定:购买危险化学品进行分装、充装或者加入非危险化学品溶剂进行稀释后销售的企业应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上述活动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许可证期限内继续有效,期满前按规定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
所在地区 | 嘉兴市■ 湖州市□ 其它: | 评价类别 | 预 评 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其它评价■ | ||||||||||||
项目审批机关 | 职工人数 | ||||||||||||||
资产总额(万元) | 销售额(万元) | ||||||||||||||
评价费用(万元) | 行业和领域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
所属业务类别 |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项目组长 | 王红莉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惠霞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红莉、潘忠良 | 报告审核人 | 张建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王红莉、潘忠良 | |||||||||||||
时间 | 2016.4.6 | ||||||||||||||
主要任务 | 本报告主要是对海宁浙气气体有限公司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相关安全管理体系、人员和作业环境等各方面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前提条件和经营单位基本条件》等标准中相应的要求,进行安全评价。 本次评价企业拟申请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为:带储存经营:氧[压缩的和液化的]、氩[压缩的和液化的]、氮[压缩的和液化的]、二氧化碳[液化的]、氩气二氧化碳混合气、丙烷、乙炔(溶于介质)、氢气共8个品种。 由于本项目涉及储存场所,因此本次评价将经营过程中的选址及总平面布置、经营条件、储存条件、充装条件、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组织、从业人员、仓库建筑、消防与电气设施等作为重点评价单元。 | ||||||||||||||
是否属跨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 是□ 否■ | ||||||||||||||
参加评价人员情况 | |||||||||||||||
编号 | 姓名 | 职业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
人员类型 | 姓名 | ||||||||||||||
1 | 安全评价师 | 王红莉 | 1500000000200234 | 二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2 | 安全评价师 | 潘忠良 | 1100000000201380 | 二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3 | 安全评价师 | 胡水连 | 1500000000301822 | 三级 | 收集资料,校核报告 | ||||||||||
评价人员是否到现场勘查 是■ 否□ | 是否能够如实反映安全状况 是■ 否□ | ||||||||||||||
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评价报告 是■ 否□ | 评价人员是否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 是■ 否□ | ||||||||||||||
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项) | 5 |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项)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项) | 5 | |||||||||||
被评价单位意见 和建议 | 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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