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
海宁市立申制氧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摘要
项目编号 | 嘉安技【评】字第2016-2-070号 | 项目完成时间 | 2016.6.17 | ||||||||||||
机构名称 | 嘉兴和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合同编号 | 2016-H-2-046 | ||||||||||||
评价项目概况 | |||||||||||||||
项目名称 | 海宁市立申制氧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 ||||||||||||||
公司名称 | 海宁市立申制氧有限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
项目简介 | |||||||||||||||
海宁市立申制氧有限公司是一家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11日,位于海宁市袁花镇北龙山西侧环北路北。厂区总占地面积7911.6m2,建筑面积2854.7m2,在职职工30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人。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场所位于公司厂区内。企业持有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7519290990。企业法定代表人:沈庆丰,注册资本380万元,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现持有由嘉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嘉)海安监经[2014]C001号,许可经营范围:带储存经营:乙炔、丙烷、氢气、氦气、高纯氮、高纯氩、高纯氢、高纯氦;不带储存经营(直拨直销):液氧、液氮、液氩、液体二氧化碳、液氨、高纯氧、医用氧、氙气、氪气、氖气、灯氩、环氧乙烷。有效期为2014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0日。 同时企业另持有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ZJ)WH安许证字[2015]-F-0692,许可范围:年充装:氧气6450吨、氮气17000吨、氩气2160吨、二氧化碳3000吨、混合气(氩+二氧化碳)400吨;液氧360吨、液氮720吨、液氩120吨。有效期为2015年2月5日至2018年2月4日。企业气瓶充装许可证编号:TS4233080-2016。目前企业空分设备已闲置,企业用于生产气体的原料液化气体均为外购。 | |||||||||||||||
所在地区 | 嘉兴市■ 湖州市□ 其它: | 评价类别 | 预 评 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其它评价■ | ||||||||||||
项目审批机关 | 职工人数 | ||||||||||||||
资产总额(万元) | 销售额(万元) | ||||||||||||||
评价费用(万元) | 行业和领域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
所属业务类别 |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项目组长 | 张宇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惠霞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张宇、史益锋 | 报告审核人 | 张建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张宇、史益锋 | |||||||||||||
时间 | 2016.5.31 | ||||||||||||||
主要任务 | 对厂址地质气象与周边环境、厂内部布置及外部环境、建筑物、化学品事项、工艺设备的选择及特种设备、工艺过程、全管理进行检查,收集编制安全评价报告所需的相关资料。 | ||||||||||||||
是否属跨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 是□ 否■ | ||||||||||||||
参加评价人员情况 | |||||||||||||||
编号 | 姓名 | 职业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
人员类型 | 姓名 | ||||||||||||||
1 | 安全评价师 | 张 宇 | 1500000000200591 | 二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2 | 安全评价师 | 史益锋 | 1500000000301860 | 三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3 | 安全评价师 | 洪利维 | 1100000000300191 | 三级 | 收集资料,校核报告 | ||||||||||
评价人员是否到现场勘查 是■否□ | 是否能够如实反映安全状况 是■否□ | ||||||||||||||
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评价报告 是■ 否□ | 评价人员是否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 是■否□ | ||||||||||||||
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项) | 7 |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项) | /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项) | 7 | ||||||||||
被评价单位意见 和建议 | 满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