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
浙江华赢特钢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摘要
项目编号 | 嘉安技【评】字第2016-076号 | 项目完成时间 | 2016.8.22 | ||||||||||||
机构名称 | 嘉兴和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合同编号 | 2016-H-119 | ||||||||||||
评价项目概况 | |||||||||||||||
项目名称 | 浙江华赢特钢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公司名称 | 浙江华赢特钢科技有限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
项目简介 | |||||||||||||||
浙江华赢特钢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注册地址为:桐乡市石门镇工业园创业路。该公司前身为浙江华赢板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彩薄板有限公司、浙江华钢板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资产重组后,正式成为浙江巨匠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以电工钢产品为主营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并被更名为“浙江华赢特钢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现有两个厂区,分别为厂区一(原浙江华彩薄板有限公司厂区,地址为:嘉兴市桐乡市石湾路111)、厂区二(原浙江华赢板业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地址为:桐乡市石门镇石门工业园区创业路388号)。公司现有员工150余人。 该企业现持有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565890362U(1/1);法定代表人:吕伟龙;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特种硅钢片的研发、生产、销售;特种钢片技术的开发及技术服务;电工材料、建筑材料、变压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该企业属于“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中的“钢压延加工”行业。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关于印发金属冶炼目录(2015版)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5〕124号)、《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复函》(浙安监管综函〔2016〕5号),黑色金属压延加工业企业未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中有关“金属冶炼单位”安全监管范围。 企业在硅钢生产加工过程中涉及使用配套液氨分解制氢装置(即位于厂区一内的1#、2#、3#气保站,目前仅2#在用,其它均已停用。)及配套煤气发生炉装置(即位于厂区一内的1#、2#煤气发生炉,目前仅1#在用,2#已停用。)。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4〕29号)规定:钢压延加工属于工贸企业中的冶金行业。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造纸等工贸企业配套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管四〔2013〕180号)的要求,“由于造纸等工贸企业不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其内部需要配套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的规定,无需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不列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管”。故浙江华赢特钢科技有限公司不需申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但对于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装置,要完善自动化控制设施,建立健全监控体系,防止事故发生。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钢压延加工”行业未列入此目录,因此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 |||||||||||||||
所在地区 | 嘉兴市■ 湖州市□ 其它:□ | 评价类别 | 预 评 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其它评价□ | ||||||||||||
项目审批机关 | 职工人数 | ||||||||||||||
资产总额(万元) | 销售额(万元) | ||||||||||||||
评价费用(万元) | 行业和领域 | 其他企业 | |||||||||||||
所属业务类别 |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项目组长 | 洪利维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惠霞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洪利维 | 报告审核人 | 孙根新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洪利维、张宇 | |||||||||||||
时间 | 2016.7.19 | ||||||||||||||
主要任务 | 对厂址地质气象与周边环境、厂内部布置及外部环境、建筑物、化学品事项、工艺设备的选择及特种设备、工艺过程、全管理进行检查,收集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所需的相关资料。 | ||||||||||||||
是否属跨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 是□ 否■ | ||||||||||||||
参加评价人员情况 | |||||||||||||||
编号 | 姓名 | 职业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
人员类型 | 姓名 | ||||||||||||||
1 | 安全评价师 | 洪利维 | 1600000000200528 | 二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2 | 安全评价师 | 张宇 | 1500000000200591 | 二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3 | 安全评价师 | 黎兆飞 | 1500000000300659 | 三级 | 收集资料,校核报告 | ||||||||||
评价人员是否到现场勘查 是■否□ | 是否能够如实反映安全状况 是■否□ | ||||||||||||||
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评价报告 是■否□ | 评价人员是否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 是■否□ | ||||||||||||||
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项) | 21 |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项) | /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项) | / | ||||||||||
被评价单位意见 和建议 | 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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