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氮气站、氢气站、空压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摘要
项目编号 | 嘉安技【评】字第2016-077号 | 项目完成时间 | 2016.8.5 | ||||||||||||
机构名称 | 嘉兴和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合同编号 | 2016-H-092 | ||||||||||||
评价项目概况 | |||||||||||||||
项目名称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氮气站、氢气站、空压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公司名称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APJ-(浙)-306 | ||||||||||||
项目简介 |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玻璃研发、制造、加工和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大中型企业,创建于1998年6月,集团本部位于长三角经济中心浙江嘉兴市,原名为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改名为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莱特玻璃集团下属有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浙江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上海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嘉兴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福莱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福莱特(香港)有限公司等七家全资子公司,并于2015年11月26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06865.HK。 该公司持有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044053729(1/1),注册资本:4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阮洪良,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1999号。 本项目为福莱特光伏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7万吨太阳能薄膜电池超白导电膜玻璃及深加工项目的配套工程,由氮气站、空压站、氢气站及氢气储罐等配套设施组成,其规模为:氮气7200Nm3/h、氢气400Nm3/h、压缩空气500m3/min。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造纸等工贸企业配套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管四〔2013〕180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管四函〔2014〕43号)的要求:“由于造纸等工贸企业不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其内部需要配套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的规定,无需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不列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管”,本项目属于建材行业,其配套工程涉及的氮气7200Nm3/h、氢气400Nm3/h的生产装置不需要办理生产许可证。 本次评价范围为: (1)福莱特光伏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7万吨太阳能薄膜电池超白导电膜及深加工项目配套氮气站、氢气站、空压站项目,项目规模为:氮气7200Nm3/h、氢气400Nm3/h、压缩空气500m3/min,包括生产过程涉及到的设备、工艺、电气、仪表控制系统等。 (2)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氢气、氧气、氮[压缩的和液化的]、氢氧化钾。 (3)涉及的建(构)筑物:氮气站、空压站、氢气站、氢气罐区、循环泵房等。 (4)与上述产品配套的水、电、汽、消防等公用工程系统。 (5)厂区总平面布置和周边防护距离; (6)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及人员资质等。 (7)氮气站、氢气站、空压站站外的气体输送及厂区站外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建构筑物均不在本评价范围内。 凡涉及本项目的环保、消防、职业卫生、厂外运输问题,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不在本评价范围之内,本报告只做一般性表述;台风、洪水、地质沉降、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方面的危险也不包括在本评价范围内。 委托方因各种原因(如技术保密、缺乏有效的资料等)而主观上不愿或客观上不能提供准确的物料、工艺参数等信息,由此造成的危险、危害不在本评价范围内。 | |||||||||||||||
所在地区 | 嘉兴市■ 湖州市□ 其它: | 评价类别 | 预 评 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其它评价□ | ||||||||||||
项目审批机关 | 职工人数 | ||||||||||||||
资产总额(万元) | 销售额(万元) | - | |||||||||||||
评价费用(万元) | 行业和领域 | 其他企业 | |||||||||||||
所属业务类别 | 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项目组长 | 唐玮宏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惠霞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唐玮宏、高建超 | 报告审核人 | 孙根新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唐玮宏、高建超 | |||||||||||||
时间 | 2016.7.15 | ||||||||||||||
主要任务 | 收集资料,检查现场 | ||||||||||||||
是否属跨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 是□ 否■ | ||||||||||||||
参加评价人员情况 | |||||||||||||||
编号 | 姓名 | 职业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
人员类型 | 姓名 | ||||||||||||||
1 | 安全评价师 | 唐玮宏 | 1500000000200476 | 二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2 | 安全评价师 | 高建超 | 1600000000300574 | 三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3 | 安全评价师 | 郦铁华 | 1500000000300927 | 三级 | 收集资料,校核报告 | ||||||||||
评价人员是否到现场勘查 是■ 否□ | 是否能够如实反映安全状况 是■ 否□ | ||||||||||||||
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评价报告 是■ 否□ | 评价人员是否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 是■ 否□ | ||||||||||||||
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项) | 6 |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项) | -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项) | 7 | ||||||||||
被评价单位意见 和建议 | 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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