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和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安全评价

平湖旗滨玻璃有限公司配套空分制氮装置、液氨制氢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2016-10-31  阅读 1060

                                       项目摘要

项目编号

嘉安技【评】字第2016-090

项目完成时间

2016.9.2

机构名称

嘉兴和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2016-H-093

评价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平湖旗滨玻璃有限公司配套空分制氮装置、液氨制氢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公司名称

平湖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项目简介

平湖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前身为浙江平湖玻璃有限公司,于20136月更为现名。公司主要从事浮法玻璃的生产、销售。公司总占地面积408亩,现有职工480余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128人,工程师以上职称8人。

该公司持有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2070666510N(1/1),注册资本:3亿元,法定代表人:葛文耀,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地址:平湖市独山港镇兴港路345号。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该企业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玻璃制造行业。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429号)规定:玻璃制造属于工贸企业中的轻工行业

由于企业浮法玻璃生产线、优质超厚浮法玻璃生产线需高纯氮气氮氢混合气做保护,故厂区内建有配套的空分制氮装置、液氨制氢装置。配套装置生产出的氮气、氮氢混合气全部供生产所用,不对外进行销售。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造纸等工贸企业配套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管四〔2013180号)的要求,“由于造纸等工贸企业不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其内部需要配套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的规定,无需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不列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管”。故平湖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不需申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但对于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装置,要完善自动化控制设施,建立健全监控体系,防止事故发生。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行业未列入此目录。因此,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第57号),平湖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所在地区

嘉兴市■

湖州市□

其它:□

评价类别

预 评 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其它评价□

项目审批机关

职工人数

资产总额(万元)

销售额(万元)

评价费用(万元)

行业和领域

其他企业

所属业务类别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项目组长

洪利维

技术负责人

陈业鸿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惠霞

评价报告编制人

洪利维

报告审核人

孙根新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洪利维、张宇

时间

2016.7.26

主要任务

对厂址地质气象与周边环境、厂内部布置及外部环境、建筑物、化学品事项、工艺设备的选择及特种设备、工艺过程、全管理进行检查,收集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所需的相关资料。

是否属跨省建设项目

是□   否■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

是□   否■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是□   否■

参加评价人员情况

编号

姓名

职业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承担的主要工作

人员类型

姓名

1

安全评价师

洪利维

1600000000200528

二级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2

安全评价师

张宇

1500000000200591

二级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3

安全评价师

黎兆飞

1500000000300659

三级

收集资料,校核报告

评价人员是否到现场勘查        是■否□

是否能够如实反映安全状况       是■否□

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评价报告  是■否□

评价人员是否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  是■否□

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项)

2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项)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项)

/

被评价单位意见

和建议

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