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
浙江佰润电镀有限公司年加工金属表面处理547万平方米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编号 | 嘉安技【评】字第2017-045号 | 项目完成时间 | 2017.3.23 | ||||||||||||
机构名称 | 嘉兴和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合同编号 | 2015-H-041 | ||||||||||||
评价项目概况 | |||||||||||||||
项目名称 | 浙江佰润电镀有限公司年加工金属表面处理547万平方米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
公司名称 | 浙江佰润电镀有限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
项目简介 | |||||||||||||||
浙江佰润电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位于嘉善县惠民街道永胜路38号。根据嘉善县人民政府出台的《嘉善县电镀行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善政办发[2012]139号),由嘉善中亚电镀有限公司、嘉善中天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嘉善龙峰电镀有限公司、嘉善县俞汇电镀厂、嘉善县俞汇华东村电镀厂、嘉善县杨庙电镀厂、嘉善益美表面工程有限公司等七家专业电镀企业搬迁至嘉善县经济开发区电镀专业园区后整合而成。公司占地面积57333.3m2,建筑面积68794.6m2,共建18幢厂房、1幢办公楼、1座甲类仓库、三废处理区等,拥有镀锌、铜镍铬、金银锡、锌镍合金等电镀生产线,采用先进工艺,形成年加工金属表面处理547万m2的生产能力。 该公司现持有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1059590025C;法定代表人:张引芳;注册资本:7500万元;住所:嘉善县惠民街道永胜路38号;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金属表面处理加工;五金加工;塑料制品的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的业务;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佰润电镀有限公司专业从事各种处理金属、塑料镀件,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年加工金属表面处理547万平方米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氰化亚铜、氰化金钾、氰化钠、氰化钾、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液、双氧水(27.5%)、硫酸、盐酸、硝酸(65%)、氢氟酸(40%)、铬酸酐、氨水、冰醋酸、重铬酸钾、过硫酸钾、锌粉、磷酸、三氯化铁溶液、硫酸镍、氯化镍、次氯酸钠溶液(10%)、硫化钠、硼酸、油漆、二甲苯、香蕉水、松香水、液化石油气。因此,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 该企业于2013年6月委托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佰润电镀有限公司年加工金属表面处理547万平方米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编号:NBITC-YP20131057-JX),与2013年8月委托浙江天路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佰润电镀有限公司年加工金属表面处理547万平方米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号:NO.13037),并于2013年11至嘉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备案编号:(危)JSAJ20130004号。 企业于2013年12月开工建设,2014年11月建设完成并完成单项验收,于2015年3月编制试生产方案并经专家评审后于2015年4月2日取得3#车间、4#车间、10#车间、14#车间、剧毒化学品仓库试生产(使用)方案告知性备案证明,备案编号:善危化项目备字[2015]第004号,有效期限自2015年4月2日至2015年9月30日,并于2015年12月30日办理延期手续延期至2016年4月1日。2016年1月由于企业试生产时间即将到期,但企业年加工金属表面处理547万平方米项目尚未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因此企业委托嘉兴和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使用剧毒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并出具《浙江佰润电镀有限公司使用剧毒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报告》(报告编号:嘉安技【评】字第2016-002号),目前企业年加工金属表面处理547万平方米项目已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经与建设单位协商,确定本项目安全验收评价的范围为: (1)年加工金属表面处理547万平方米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氰化亚铜、氰化金钾、氰化钠、氰化钾、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液、双氧水(27.5%)、硫酸、盐酸、硝酸(65%)、氢氟酸(40%)、铬酸酐、氨水、冰醋酸、重铬酸钾、过硫酸钾、锌粉、磷酸、三氯化铁溶液、硫酸镍、氯化镍、次氯酸钠溶液(10%)、硫化钠、硼酸、油漆、二甲苯、香蕉水、松香水、液化石油气的使用及储存; (2)主要建(构)筑物:甲类仓库、1#-18#车间、储罐区、污水处理站、配电房、办公楼等; (3)项目界区内各功能区间及其与周边环境的相互影响; (4)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及人员教育培训、资质等。 凡涉及本项目的环保、厂外运输、职业卫生问题,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不在本评价范围之内,本报告只做一般性表述;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方面的危险也不包括在本评价范围内。消防应符合国家消防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只进行一般性检查、评价。环保、消防应以其主管部门的审核、验收意见为准。 本评价的工艺过程以企业提供的工艺流程简介的描述为准,委托方因各种原因(如技术保密、缺乏有效的项目资料等)而主观上不愿或客观上不能提供准确的物料、工艺参数等信息,由此造成的危险、危害不在本评价范围内。原料、工艺和产品的更改、企业生产的其它产品不包括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本报告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及现场察看情况进行评价,企业提供的资料的可靠性和正确性由企业负责。 | |||||||||||||||
所在地区 | 嘉兴市■ 湖州市□ 其它: | 评价类别 | 预 评 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其它评价□ | ||||||||||||
项目审批机关 | 职工人数 | ||||||||||||||
资产总额(万元) | 销售额(万元) | ||||||||||||||
评价费用(万元) | 行业和领域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
所属业务类别 |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项目组长 | 高建超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惠霞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高建超、唐玮宏 | 报告审核人 | 孙根新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高建超、唐玮宏 | |||||||||||||
时间 | 2017.3.23 | ||||||||||||||
主要任务 | 对厂址地质气象与周边环境、工厂内部布置及外部环境、建筑物、原材料、中间体、产品事项、工艺设备、特种设备的选择及工艺过程、安全管理进行检查,收集编制安全评价报告所需的相关资料。 | ||||||||||||||
是否属跨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 是□ 否■ | ||||||||||||||
参加评价人员情况 | |||||||||||||||
编号 | 姓名 | 职业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
人员类型 | 姓名 | ||||||||||||||
1 | 安全评价师 | 高建超 | 1600000000300574 | 三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2 | 安全评价师 | 唐玮宏 | 1500000000200476 | 二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3 | 安全评价师 | 黎兆飞 | 1500000000300659 | 三级 | 收集资料,校核报告 | ||||||||||
评价人员是否到现场勘查 是■ 否□ | 是否能够如实反映安全状况 是■ 否□ | ||||||||||||||
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评价报告 是■ 否□ | 评价人员是否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 是■ 否□ | ||||||||||||||
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项) |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项)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项) | |||||||||||||
被评价单位意见 和建议 |
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