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
浙江正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编号 | 嘉安技【评】字第2017-039号 | 项目完成时间 | 2017.5.4 | ||||||||||||
机构名称 | 嘉兴和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合同编号 | 2017-H-055 | ||||||||||||
评价项目概况 | |||||||||||||||
项目名称 | 浙江正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公司名称 | 浙江正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APJ-(浙)-306 | ||||||||||||
项目简介 | |||||||||||||||
浙江正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嘉兴市正大化工有限公司)是以生产颜料中间体及酸酐固化剂为主的精细化工企业,位于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228号,公司全资控股嘉兴市精化化工有限公司和嘉兴联兴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该公司现持有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765226298X(1/3),法定代表人:吴国庆,注册资本:100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已于2014年8月18日换领了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ZJ)WH安许证字[2014]-F-0660;许可范围:年产:邻氯对氨基甲苯(2B油)3000吨、邻氯对甲苯胺磺酸(2B酸)3000吨、邻氯对甲苯胺磺酸钠(2B酸钠盐)1000吨、二茂铁1000吨、甲基四氢苯酐(固化剂)10000吨、甲基六氢苯酐(固化剂)3000吨、2-氯-4-硝基甲苯(中间产品)3000吨、盐酸(副产)6000吨、甲醇(副产)3500吨、C5(副产)4000吨;有效期:2014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22日。 该公司同时持有由嘉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危化生产);编号:嘉AQB WHⅢ201500519;有效期至:2019年1月。 根据南湖区政府开展化工行业整治提升要求,公司积极响应进行产品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提升产品档次,自从2014年至今,先后关停了①年产3000吨邻氯对氨基甲苯(2B油)生产装置(其中含2-氯-4-硝基甲苯(中间产品)3000吨、盐酸(副产)6000吨);②年产1000吨二茂铁生产装置(其中包含甲醇(副产)3500吨)。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企业涉及的产品均未列入此目录,但在甲基四氢苯酐(固化剂)生产过程,涉及的C5(副产)为危险化学品,故该企业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本次评价范围为: (1)年产:邻氯对甲苯胺磺酸(2B酸)3000吨、邻氯对甲苯胺磺酸钠(2B酸钠盐)1000吨、甲基四氢苯酐(固化剂)10000吨、甲基六氢苯酐(固化剂)3000吨、200吨/年6B酸(8B酸)生产装置(含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设备、电气等)生产工艺及建构筑物; (2)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主要原辅材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氮[压缩的] 、氢气、天然气、混合碳五、1,2,4-三氯代苯、3,4-二氯苯胺、2-硝基苯胺(邻硝基苯胺)、硫酸、盐酸、氢氧化钠溶液、马来酸酐(顺丁烯二酸酐)、氨水、回收碳五(副产)等的使用及储存; (3)与上述产品相配套的水、电、汽等公用工程系统; (4)原料和成品的贮存设施; (5)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及人员资质等。 中试车间(原树脂车间)100吨/年特种甲基四氢苯酐、100吨/年功能性高分子树脂中试生产装置已经停产,不在评价范围内。天然气(天然气房)界外的输送管道不在本评价范围内 凡涉及本项目的环保、厂外运输、职业卫生等问题,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不在本评价范围之内,本报告只做一般性表述;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方面的危险也不包括在本评价范围内。消防应符合国家消防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只进行一般性检查、评价。 本评价报告的工艺论述以企业提供的资料为准,工艺、原料及其它技术条件的更改不属于本评价范围。 委托方因各种原因(如技术保密、缺乏有效的资料等)而主观上不愿或客观上不能提供准确的物料、工艺参数等信息,由此造成的危险、危害不在本评价范围内。 | |||||||||||||||
所在地区 | 嘉兴市■ 湖州市□ 其它: | 评价类别 | 预 评 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其它评价□ | ||||||||||||
项目审批机关 | 职工人数 | ||||||||||||||
资产总额(万元) | 销售额(万元) | - | |||||||||||||
评价费用(万元) | 行业和领域 | 其他企业 | |||||||||||||
所属业务类别 | 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项目组长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惠霞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唐玮宏、高建超 | 报告审核人 | 孙根新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唐玮宏、高建超 | |||||||||||||
时间 | 2017.3.24 | ||||||||||||||
主要任务 | 收集资料,检查现场 | ||||||||||||||
是否属跨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 是□ 否■ | ||||||||||||||
参加评价人员情况 | |||||||||||||||
编号 | 姓名 | 职业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
人员类型 | 姓名 | ||||||||||||||
1 | 安全评价师 | 唐玮宏 | 1500000000200476 | 二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2 | 安全评价师 | 高建超 | 1600000000300574 | 三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3 | 安全评价师 | 郦铁华 | 1500000000300927 | 三级 | 收集资料,校核报告 | ||||||||||
评价人员是否到现场勘查 是■ 否□ | 是否能够如实反映安全状况 是■ 否□ | ||||||||||||||
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评价报告 是■ 否□ | 评价人员是否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 是■ 否□ | ||||||||||||||
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项) | 5 |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项) | -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项) | 5 | ||||||||||
被评价单位意见 和建议 | 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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