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
浙江福瑞德化工有限公司利用装置富余能力扩产能1500吨/年至3000吨/年三乙基铝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编号 | 嘉安技【评】字第2017-115号 | 项目完成时间 | 2017.6.28 | ||||||||||||
机构名称 | 嘉兴和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合同编号 | 2017-H-159 | ||||||||||||
评价项目概况 | |||||||||||||||
项目名称 | 浙江福瑞德化工有限公司利用装置富余能力扩产能1500吨/年至3000吨/年三乙基铝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公司名称 | 浙江福瑞德化工有限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APJ-(浙)-306 | ||||||||||||
项目简介 | |||||||||||||||
浙江福瑞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瑞德)成立于2009年8月,位于嘉兴市乍浦镇雅山西路1111号,是一家专业生产三乙基铝化工生产企业。该公司现持有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区信用代码:9133040069361088XQ(1/1);法定代表人:冯自磊;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持有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ZJ)WH安许证字[2014]-F-1824,许可范围:年产三乙基铝1500吨,有效期至2017年10月25日。该企业同时持有由嘉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危化生产);编号:嘉AQBWHⅢ201402117;有效期至:2018年1月。 浙江福瑞德化工有限公司一期工程1500吨/年三乙基铝装置2010年7月投产,至今已经安全平稳运行7年,证明其工艺技术先进合理,设备设施安全可靠。由于该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策略,随着产品开发市场的进展,2014年的产销量已达到1500吨满负荷,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2017年6月委托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浙江福瑞德化工有限公司扩产能1500吨/年至3000吨/年三乙基铝项目变更确认意见书》,根据核算:在原有厂房、工艺设备、公用工程配套未做改动的情况下,计划充分利用已有装置设备、装置富余能力,在不改变操作工艺参数的情况下,将1500吨/年三乙基铝生产装置扩产至3000吨/年。2017年6月8日,浙江福瑞德化工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在嘉兴市召开了浙江福瑞德化工有限公司扩产能1500吨/年至3000吨/年三乙基铝项目论证会,并形成以下意见:“本次拟在不改变现有的工艺路线、工艺参数、主要设备单批产能,不增加设备的情况下,利用已有装置富余能力,通过调整生产组织,增加生产批次来达到扩产能1500吨/年,使该公司三乙基铝总产能达到3000吨/年的目的,该方案是可行的。” 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浙江福瑞德化工有限公司拟变更生产能力为:3000吨/年三乙基铝。 本次评价范围为: (1)利用装置富余能力扩产能1500吨/年至3000吨/年三乙基铝项目生产装置涉及的生产工艺和公用工程覆盖的范围进行安全评价; (2)本项目重点评价场所:三乙基铝装置、三乙基铝罐区、灌装车间、铝粉库、高温氧化炉、动力及控制楼等; (3)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原料(氢气、乙烯、铝粉)、产品(三乙基铝)、工艺辅助性物质(氮[压缩的]、异戊烷(2-甲基丁烷)、异己烷(2-甲基戊烷)、压缩空气)等; (4)与上述生产装置相配套的水、电、气、汽、冷却等公用工程系统; (5)生产装置总平面布置和周边防护距离; (6)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及人员资质等。 凡涉及本项目的环保、厂外运输 、职业卫生等问题,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不在本评价范围之内,本报告只做一般性表述;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方面的危险也不包括在本评价范围内。消防应符合国家消防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只进行一般性检查、评价。 本评价报告的工艺论述以企业提供的资料为准,工艺、原料及其它技术条件的更改不属于本评价范围。 委托方因各种原因(如技术保密、缺乏有效的资料等)而主观上不愿或客观上不能提供准确的物料、工艺参数等信息,由此造成的危险、危害不在本评价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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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 嘉兴市■ 湖州市□ 其它: | 评价类别 | 预 评 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其它评价■ | ||||||||||||
项目审批机关 | 职工人数 | ||||||||||||||
资产总额(万元) | 销售额(万元) | - | |||||||||||||
评价费用(万元) | 行业和领域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
所属业务类别 | 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项目组长 | 唐玮宏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惠霞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唐玮宏、高建超 | 报告审核人 | 孙根新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唐玮宏、高建超 | |||||||||||||
时间 | 2017.5.26 | ||||||||||||||
主要任务 | 收集资料,检查现场 | ||||||||||||||
是否属跨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 是□ 否■ | ||||||||||||||
参加评价人员情况 | |||||||||||||||
编号 | 姓名 | 职业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
人员类型 | 姓名 | ||||||||||||||
1 | 安全评价师 | 唐玮宏 | 1500000000200476 | 二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2 | 安全评价师 | 高建超 | 1600000000300574 | 三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3 | 安全评价师 | 郦铁华 | 1500000000300927 | 三级 | 收集资料,校核报告 | ||||||||||
评价人员是否到现场勘查 是■ 否□ | 是否能够如实反映安全状况 是■ 否□ | ||||||||||||||
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评价报告 是■ 否□ | 评价人员是否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 是■ 否□ | ||||||||||||||
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项) | 4 |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项) | -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项) | 4 | ||||||||||
被评价单位意见 和建议 | 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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