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
海宁市和平化工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编号 | 嘉安技【评】字第2017-2-028号 | 项目完成时间 | 2017.3.29 | ||||||||||||
机构名称 | 嘉兴和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合同编号 | 2017-H-2-032 | ||||||||||||
评价项目概况 | |||||||||||||||
项目名称 | 海宁市和平化工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 ||||||||||||||
公司名称 | 海宁市和平化工有限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
项目简介 | |||||||||||||||
海宁市和平化工有限公司现持有海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1467741056,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楚芬;住所:海宁市丁桥镇镇保路90号3号楼。 海宁市和平化工有限公司原持有嘉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嘉安监经字[2013]A269号;经营单位住所:海宁市海洲街道伊桥天马路;经营单位负责人:徐楚芬;许可经营范围:批发(储存):铬酸酐**直拨直销:乌洛托品(爆)、硝酸钠(爆)、双氧水(爆)、硝酸(爆)、高锰酸钾(爆、毒)、硫酸(毒)、盐酸(毒)、硫脲、醋酸铅、氢氧化钾、硫化钠、硫化钾、氯化锌、活性炭、亚硝酸钠、重铬酸钾、硫酸铜、氢氟酸、乙酸、氢氧化钠、氨水、保险粉**;有效期:2013年12月30日至2016年12月29日。 本次评价为该企业申请不带储存(直拨直销)经营以下危险化学品:铬酸酐、过氧化氢溶液[8%<含量<27.5%]、硫酸、盐酸、重铬酸钾、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氨水、保险粉,共9种。 本项目不涉及仓储场所,因此本评价将经营过程中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基本条件、安全管理等作为重点评价单元。 有关环境保护、自然灾害、消防等方面的内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包括在本评价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 |||||||||||||||
所在地区 | 嘉兴市■ 湖州市□ 其它: | 评价类别 | 预 评 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其它评价■ | ||||||||||||
项目审批机关 | 职工人数 | ||||||||||||||
资产总额(万元) | 销售额(万元) | ||||||||||||||
评价费用(万元) | 行业和领域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
所属业务类别 |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项目组长 | 周为良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惠霞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周为良、张惠霞 | 报告审核人 | 孙根新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周为良、张惠霞 | |||||||||||||
时间 | 2017.3.6 | ||||||||||||||
主要任务 | 对经营场所、安全管理进行检查,收集编制安全评价报告所需的相关资料。 | ||||||||||||||
是否属跨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 是□ 否■ | ||||||||||||||
参加评价人员情况 | |||||||||||||||
编号 | 姓名 | 职业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
人员类型 | 姓名 | ||||||||||||||
1 | 安全评价师 | 周为良 | 1500000000301611 | 三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2 | 安全评价师 | 张惠霞 | 1600000000200529 | 二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3 | 安全评价师 | 史益锋 | 1500000000301860 | 三级 | 收集资料,校核报告 | ||||||||||
评价人员是否到现场勘查 是■ 否□ | 是否能够如实反映安全状况 是■ 否□ | ||||||||||||||
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评价报告 是■ 否□ | 评价人员是否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 是■ 否□ | ||||||||||||||
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项) | 0 |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项) | 0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项) | 0 | ||||||||||
被评价单位意见 和建议 | 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