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嘉兴平湖石油支公司平钟加油站原地改造项目安全评价意见书
项目编号 | 嘉安技【评】字第2017-143号 | 项目完成时间 | 2017.7.27 | ||||||||||||
机构名称 | 嘉兴和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合同编号 | 2017-H-060 | ||||||||||||
评价项目概况 |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嘉兴平湖石油支公司平钟加油站原地改造项目安全评价意见书 | ||||||||||||||
公司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嘉兴平湖石油支公司平钟加油站 | 组织机构代码 | |||||||||||||
项目简介 |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嘉兴平湖石油支公司平钟加油站(以下简称平钟加油站)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嘉兴平湖石油支公司下属加油站,成立于2001年11月26日,持有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277572432XR(1/1),经营场所位于平湖市钟埭镇沈家弄村1组(现钟埭街道),负责人:富远飞,主要从事汽油、柴油的零售业务。 平钟加油站持有嘉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嘉安监经字[2015]Y189号;许可经营范围:成品油: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有效期:2015年9月28日至2018年9月27日;经营方式:带储存经营。该站还持有浙江省商务厅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油零售证书第31420005号,有效期:2016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9日。 根据嘉兴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做好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嘉环函[2017]49号)的文件要求,没有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相关规范要求建设的老加油站作为双层罐或防渗池改造的对象。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嘉兴平湖石油支公司平钟加油站拟在原地进行改造。 平钟加油站原设有直埋地下30m³汽油罐2只,30m³柴油罐2只,非车道罐,双枪自吸泵加油机4台,本次改造调整为30m³汽油罐3只,30m³柴油罐1只,并预埋设1只30m³汽油罐(进出口设置盲板,若启用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投用),对原有工艺管线重新敷设,油罐全部更新,将原非车道罐变更为车道罐,并设置防渗罐池;更换为双油品四枪加油机3台,单油品双枪加油机1台(采用潜油泵),将原有罩棚两侧均加宽。原有工艺管线重新敷设,其他设备设施以及建构筑物等未发生变化。本次改造后油罐总容积折合为105m³(柴油罐折半计算),改造后加油站等级未发生变化,加油站设计规模仍属于二级加油站。
评价范围: 1)对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嘉兴平湖石油支公司平钟加油站改造项目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和工艺过程、相关装置、储存设施、建(构)筑物以及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安全评价。 2)加油站界外道路运输、环保、职业卫生等方面的,应遵守相应的法律和规范要求,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之内;除本项目建设内容以外,涉及的其它新、改、扩建项目均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之内,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台风、地震、洪水、雨雪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危险也不在本评价范围之内。 3)本安全评价意见书依据标准规范、安全评价导则和企业提供的资料为依据进行编制,资料的可靠性和正确性由企业负责。 4)根据《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安监管危化〔2012〕66号)(附件)《小规模低风险工艺简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规定,本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厂区周边环境(设施)情况,安全防护间距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二)厂区总平布置现有建构筑物是否符合安全防火间距标准规范要求。项目建成后,是否符合安全防火间距标准规范要求; (三)项目所采用工艺、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四)项目实施前后危险程度变化情况,现有安全设施能否满足安全生产和风险控制要求。若项目实施,具体明确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五)对该项目安全条件结论性意见。 | |||||||||||||||
所在地区 | 嘉兴市■ 湖州市□ 其它: | 评价类别 | 预 评 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其它评价□ | ||||||||||||
项目审批机关 | 职工人数 | ||||||||||||||
资产总额(万元) | 销售额(万元) | ||||||||||||||
评价费用(万元) | 行业和领域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
所属业务类别 |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项目组长 | 胡水连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惠霞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胡水连、王红莉 | 报告审核人 | 孙根新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胡水连、王红莉 | |||||||||||||
时间 | 2017.6.30 | ||||||||||||||
主要任务 | 对厂址地质气象与周边环境、厂内部布置及外部环境、建筑物、危险化学品、工艺设备的选择及特种设备、工艺过程、安全管理进行检查,收集编制设立安全评价报告所需的相关资料。 | ||||||||||||||
是否属跨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 是□ 否■ | ||||||||||||||
参加评价人员情况 | |||||||||||||||
编号 | 姓名 | 职业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
人员类型 | 姓名 | ||||||||||||||
1 | 安全评价师 | 胡水连 | 1500000000301822 | 三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2 | 安全评价师 | 王红莉 | 1500000000200234 | 二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3 | 安全评价师 | 焦舰 | 1500000000300745 | 三级 | 收集资料,校核报告 | ||||||||||
评价人员是否到现场勘查 是■ 否□ | 是否能够如实反映安全状况 是■ 否□ | ||||||||||||||
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评价报告 是■ 否□ | 评价人员是否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 是■ 否□ | ||||||||||||||
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项) | 0 |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项) | 0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项) | 0 | ||||||||||
被评价单位意见 和建议 | 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