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
海宁市华宁灯泡有限责任公司现场供气(氮气)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编号 | 嘉安技【评】字第2017-265号 | 项目完成时间 | 2017-12-13 | ||||||||||||
机构名称 | 嘉兴和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合同编号 | 2017-H-295 | ||||||||||||
评价项目概况 | |||||||||||||||
项目名称 | 海宁市华宁灯泡有限责任公司现场供气(氮气)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公司名称 | 海宁市华宁灯泡有限责任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
项目简介 | |||||||||||||||
海宁市华宁灯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5年1月,是一家专业生产特种灯泡、灯具,低压电器配件的企业。企业地址位于:海宁市周王庙镇工业园区。企业员工总数20多人,其中安全技术人员1人。 该企业现持有海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717662466U;法人代表:王印华;注册资本:318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该企业在灯泡生产加工过程中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可知,氮[压缩的或液化的]属于危险化学品。 海宁市正泰气体有限公司创建2001年9月,是一家集气体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企业,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海宁市袁花镇龙山路206号。公司现持有海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732005296G;法定代表人:董利兴;注册资本:2888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还持有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ZJ)WH安许证字[2015]-F-0675,有效期至2018年5月6日。 海宁市华宁灯泡有限责任公司现场供气(氮气)项目由供气单位海宁市正泰气体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建设地址位于:海宁市华宁灯泡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为该厂配套设施,提供生产中所用的气体。本项目设有1个10m³液氮储罐及相配套的管线。供气单位通过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将气体运输到海宁市华宁灯泡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其中液氮卸车至储罐储存,再经气化、调压后通过管线输送到厂房内使用。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存在容器爆炸、低温冻伤、窒息、车辆伤害、电气伤害等。 | |||||||||||||||
所在地区 | 嘉兴市■ 湖州市□ 其它: | 评价类别 | 预 评 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其它评价□ | ||||||||||||
项目审批机关 | 职工人数 | ||||||||||||||
资产总额(万元) | 销售额(万元) | ||||||||||||||
评价费用(万元) | 行业和领域 | 机械企业 | |||||||||||||
所属业务类别 |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项目组长 | 王红莉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惠霞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红莉、高建超 | 报告审核人 | 孙根新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王红莉、高建超 | |||||||||||||
时间 | 2017.11.08 | ||||||||||||||
主要任务 | (1)现场供气装置:1个10m³液氮储罐及相配套的管线(包含卸车、储存、气化); (2)危险化学品:氮[压缩的或液化的]; (3)安全管理及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情况。 本报告仅对以上低温液氮储罐及其所储存的危险化学品进行评价,海宁市华宁灯泡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所有的1只15m³液氧贮罐及其配套汽化装置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海宁市华宁灯泡有限责任公司内涉及的其它危险化学品、使用危险化学品车间及其管线等均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 ||||||||||||||
是否属跨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 是□ 否■ | ||||||||||||||
参加评价人员情况 | |||||||||||||||
编号 | 姓名 | 职业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
人员类型 | 姓名 | ||||||||||||||
1 | 安全评价师 | 王红莉 | 1500000000200234 | 二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2 | 安全评价师 | 高建超 | 1600000000300574 | 三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3 | 安全评价师 | 潘忠良 | 1600000000100140 | 一级 | 收集资料,校核报告 | ||||||||||
评价人员是否到现场勘查 是■ 否□ | 是否能够如实反映安全状况 是■ 否□ | ||||||||||||||
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评价报告 是■ 否□ | 评价人员是否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 是■ 否□ | ||||||||||||||
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项) | 4 |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项)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项) | 4 | |||||||||||
被评价单位意见 和建议 | 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