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天化学(嘉兴)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25日,原名为湖石化学(嘉兴)有限公司,2013年3月18日更名为乐天化学(嘉兴)有限公司。公司是由乐天化学株式会社投资成立的,其中乐天化学株式会社占注册资本的100%。公司位于嘉兴港区平海路301号,地处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内,厂区占地面积94976.9㎡,现有职工140人。 公司现持有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0554775158L;注册资本:6614万美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金容奭;住所:嘉兴港区平海路301号;经营范围:一乙醇胺、二乙醇胺、三乙醇胺、粗三乙醇胺、甲氧基聚乙二醇、聚乙二醇、丙烯基聚乙二醇、异丁烯基聚乙二醇、异戊烯基聚乙二醇的制造,二乙醇单异丙醇胺的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规定禁止、限制外商投资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还持有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ZJ)WH安许证字[2016]-F-2153;许可范围:年产:一乙醇胺9804吨、二乙醇胺29285吨、三乙醇胺9997吨、粗三乙醇胺(重胺,含TEA50%-85%)914吨、42%氨溶液(中间产品)21140吨;年使用:环氧乙烷49280吨(年产聚乙二醇系列产品50000吨)。该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乐天化学(嘉兴)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800吨EPP及前期产品配套仓库和改建年产30000吨DEIPA项目产品EPP(聚丙烯塑料发泡材料)、DEIPA(二乙醇单异丙醇胺)不属于危险化学品,项目在产品生产过程中涉及危险化学品:二氧化碳、二乙醇胺、环氧丙烷、氮气的使用;因此“乐天化学(嘉兴)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800吨EPP及前期产品配套仓库和改建年产30000吨DEIPA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项目产品DEIPA生产过程中年使用环氧丙烷10650吨,已超过《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规定的最低年使用量360吨的要求。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57号令)规定,本项目环氧丙烷的使用需申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企业持有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嘉兴港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基本建设)》(嘉港区备[2016]14号)和《关于乐天化学(嘉兴)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800吨EPP及前期产品配套仓库和改建年产30000吨DEIPA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嘉港区 [2016]153号),项目设立评价编制单位为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并通过了安全条件审查并取得了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嘉安监危化项目条批字[2016]11号);项目安全设施专篇编制单位为上海华谊工程有限公司,并通过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并取得了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许可意见书(嘉安监危化项目设批字[2017]1号);企业于2017年2月开工建设,2017年7月建设完成并进行设备调试,2017年7月14日组织专家对项目试生产方案进行论证,经专家确认后于2017年9月开始试生产。 经与建设单位协商,确定本项目安全验收评价的范围为: (1)“建设年产1800吨EPP及前期产品配套仓库和改建年产30000吨DEIPA项目”生产装置,包括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设备、生产工艺技术、电气、仪表控制系统等; (2)建(构)筑物:EPP厂房(丙类)、DEIPA生产装置区(甲类)、1号仓库(丙类)、2号仓库(丙类)、甲类危险化学品仓库和DEIPA罐区; (3)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二氧化碳[液化的]、氮[压缩的]、二乙醇胺、环氧丙烷、乙酸、一乙醇胺、柴油[闭杯闪点≤60℃]、金属钠、硼氢化钠、亚磷酸、异丁烯醇、油漆及稀释剂; (4)与上述产品相配套的公用工程系统。 (5)原料和成品的贮存设施。 (6)项目界区内各功能区间及其与周边环境的相互影响; (7)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及人员教育培训、资质等。 凡涉及本项目的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界外运输问题,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不在本评价范围之内,本报告只做一般性表述;台风、洪水、地质沉降、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方面的危险也不包括在本评价范围内。 本报告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及要求进行评价,资料的可靠性和正确性由企业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