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和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安全评价

平湖人民电镀塑料制品厂使用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2018-01-18  hebang 阅读 694

项目编号

嘉安技【评】字第2017-273

项目完成时间

2017.12.7

机构名称

嘉兴和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2017-H-238

评价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平湖人民电镀塑料制品厂使用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公司名称

平湖人民电镀塑料制品厂

组织机构代码


项目简介

平湖人民电镀塑料制品厂成立于2002年4月,企业法人代表:郑林根,注册地址为:平湖市经济开发区平湖大道4880号内北幢楼西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482739223384Y。企业主要经营范围是:电镀加工。企业生产地址为平湖市经济开发区平湖大道4880号(系租用平湖联祥电镀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公司目前员工约50人。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可知,企业在电镀加工过程中,涉及到使用危险化学品氰化钠、氰化钾、氰化金钾、氰化银钾、氰化亚铜、铬酸酐、盐酸、硫酸、硝酸、氢氟酸、片碱、氢氧化钾、次氯酸钠、油漆、稀释剂、双氧水,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同时氰化钠、氰化钾、氰化银钾属于剧毒化学品,故该企业也属于剧毒化学品使用企业。【注:由于业务需要,企业本次拟申请增加剧毒品氰化钾的储存和使用。】

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企业属于金属制品业中的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4〕29号)规定:金属制品业属于工贸企业中的机械行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金属制品业”未列入此目录。因此,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7号,第79号修正),企业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该公司上次于201410月委托嘉兴和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平湖人民电镀塑料制品厂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号:嘉安技字第2014-182号。生产厂房系租用平湖联祥电镀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

所在地区

嘉兴市■

湖州市□

其它:□

评价类别

预 评 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其它评价□

项目审批机关


职工人数


资产总额(万元)


销售额(万元)


评价费用(万元)


行业和领域

其他企业

所属业务类别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项目组长

洪利维

技术负责人

陈业鸿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惠霞

评价报告编制人

洪利维

报告审核人

孙根新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洪利维、王勇

时间

2017.11.2

主要任务

对厂址地质气象与周边环境厂内部布置及外部环境建筑物、化学品事项工艺设备的选择及特种设备工艺过程全管理进行检查,收集编制安全评价报告所需的相关资料。

是否属跨省建设项目

是□   否■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

是□   否■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是□   否■

参加评价人员情况

编号

姓名

职业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承担的主要工作

人员类型

姓名

1

安全评价师

洪利维

1600000000200528

二级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2

安全评价师

王勇

1600000000300541

三级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3

安全评价师

汤国英

1600000000200533

二级

收集资料,校核报告

评价人员是否到现场勘查        是■否□

是否能够如实反映安全状况       是■否□

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评价报告  是■否□

评价人员是否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  是■否□

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项)

4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项)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项)

4

被评价单位意见

和建议

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