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
振石集团东方特钢有限公司年处理31万吨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技改项目(一期)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编号 | 嘉安技【评】字第2017-127号 | 项目完成时间 | 2017-5-31 | ||||||||||||
机构名称 | 嘉兴和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合同编号 | 2017-H-151 | ||||||||||||
评价项目概况 | |||||||||||||||
项目名称 | 振石集团东方特钢有限公司年处理31万吨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技改项目(一期)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
公司名称 | 振石集团东方特钢有限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
项目简介 | |||||||||||||||
振石集团东方特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 年8 月25 日,位于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工业功能区(北区),是一家集不锈钢、铁合金及其它黑色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工、钢材重复改制批发、零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通用设备制造及技术咨询;技术信息咨询服务为一体的钢铁生产制造商。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64849684(1/1);法定代表人张毓强。该企业现已拥有年产70万吨不锈钢冶炼和年产100万吨中宽板卷热轧、年产60万吨退洗板卷的生产能力,员工总数达1100人。 该企业现有1座75t电炉,1座 90t AOD炉,1座90tLF炉,1台1600mm板坯连铸机,年产70万吨不锈钢。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电炉渣、AOD炉渣及连铸铸余渣。该企业实施的“年处理 31 万吨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改项目”是本着改善环境、变废为宝、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理念,将炉渣通过渣处理和渣精选分离出金属渣和尾渣,其中金属渣可作为炼钢的原料,尾渣可作为水泥原料、建筑用砂、混凝土配料、制砖原料、农田酸性中和用料等,在建工、建材、农业等各部门得到广泛的应用;退洗污泥和氧化铁皮经过干化后,加入除尘灰和煤粉制成泥球,可作为炼钢的原料。 本项目主要对冶炼炉产生的炉渣进行回收再利用,进行钢渣处理、污泥干化制球的工艺改造,属于技改项目。项目总投资11873.8万元,位于浙江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工业功能区(北区)的振石集团东方特钢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新建车间面积13030平方米(项目土建在一期完成建设,二期不涉及土建建设仅新增设备)。项目通过对炉渣一次处理、二次处理,退洗污泥、氧化铁皮干化及干化后加入除尘灰等制球,形成年处理31万吨固体废物(其中包括一期炉渣22万吨、退洗污泥1.6万吨、氧化铁皮6000吨、除尘灰2.3万吨,二期退洗污泥、氧化铁皮、除尘灰等4.5万吨);既而形成年产金属料1.674万吨(一期)、尾渣20.226万吨(一期)、泥球8.1万吨(一期4.05万吨、二期4.05万吨)的生产能力。 项目生产中涉及的主要原辅料有电炉渣、AOD炉渣、铸余渣、退洗污泥、氧化铁皮及除尘灰。 本次评价仅就“年处理31万吨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改项目”一期涉及的建构筑物、生产装置及与之配套的相关设施进行评价。企业原计划的“固体废物制泥球(一期4.05万吨)”已调整为二期建设,不属于本次评价范围。企业原计划为项目配套设置的氧气管道,经工艺改进后不涉及氧气的使用和氧气管道的建设。 | |||||||||||||||
所在地区 | 嘉兴市■ 湖州市□ 其它: | 评价类别 | 预 评 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其它评价□ | ||||||||||||
项目审批机关 | 职工人数 | ||||||||||||||
资产总额(万元) | 销售额(万元) | ||||||||||||||
评价费用(万元) | 行业和领域 | 冶金有色建材企业 | |||||||||||||
所属业务类别 |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项目组长 | 王红莉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惠霞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红莉、高建超 | 报告审核人 | 孙根新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王红莉、高建超 | |||||||||||||
时间 | 2017.04.21 | ||||||||||||||
主要任务 | 振石集团东方特钢有限公司年处理31万吨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技改项目(一期)涉及的生产装置及与之配套的相关设施。 1)项目渣处理涉及的钢渣(包括电炉渣、AOD 渣、铸余渣)一次处理生产装置、钢渣二次处理生产装置,以及使用的电气、仪表控制系统及配套供气管道。 2)项目涉及的建、构筑物: ①钢渣处理工程主要包括炉渣一次处理跨、炉渣二次处理跨(一)、炉渣二次处理跨(二)及配套操作室、转运站、水处理用房、电气用房、液压站、辅助用房等。 ②污泥干化制球工程主要为一座污泥干化制球车间(一期仅为项目土建,二期拟增设生产设备)。 3)项目形成年处理21.9万吨固体废物的生产能力,即项目形成的具体产品方案见下表。 表1-1 项目(一期)具体产品方案 序号 产品 年产量(万吨) 备 注1 金属料 1.674 一期2 尾渣 20.226 一期 合计 21.9
4)项目生产中涉及的主要原辅料有电炉渣、AOD炉渣、铸余渣。 5)与项目相配套的公用工程系统。 6)项目界区内各功能区间及其与周边环境的相互影响。 7)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及人员教育培训、资质等。 凡涉及本项目的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界外运输问题,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不在本评价范围之内,本报告只做一般性表述;台风、洪水、地质沉降、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方面的危险也不包括在本评价范围内。 | ||||||||||||||
是否属跨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 是□ 否■ | ||||||||||||||
参加评价人员情况 | |||||||||||||||
编号 | 姓名 | 职业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
人员类型 | 姓名 | ||||||||||||||
1 | 安全评价师 | 王红莉 | 1500000000200234 | 二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2 | 安全评价师 | 高建超 | 1600000000300574 | 三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3 | 安全评价师 | 潘忠良 | 1600000000100140 | 一级 | 收集资料,校核报告 | ||||||||||
评价人员是否到现场勘查 是■ 否□ | 是否能够如实反映安全状况 是■ 否□ | ||||||||||||||
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评价报告 是■ 否□ | 评价人员是否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 是■ 否□ | ||||||||||||||
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项) | 2 |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项)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项) | 2 | |||||||||||
被评价单位意见 和建议 | 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