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粤海彩印有限公司位于海宁市丁桥镇镇保路88 号,是一家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公司原名海宁市朝阳包装印刷材料厂(于2006年8月更名),成立于1997年12月,法定代表人叶建明。该公司对其塑料软包装干复过程中产生的乙酸乙酯废气进行回收套用,于是2009年6月引进洛阳汇通天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溶剂回收技术,改建一套干复机废气回收处理装置,并增加一套分子筛变压吸附制氮装置,采用氮气对干复回收处理装置乙酸乙酯废气进行脱附。 本项目软包装印刷废气回收技改项目建成后具备:年回收乙酸乙酯510吨,制氮50Nm3/h,上述各产品公司均自用不外售且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造纸等工贸企业配套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管四〔2013〕18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管四函〔2014〕43号,由于造纸等工贸企业不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其内部需要配套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89号修正)的规定,无需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可不列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管。 企业持有海宁市经济贸易局出具的《海宁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技术改造)》(海经技备09007号),项目设立评价编制单位为浙江天为企业评价咨询有限公司,并于2012年7月25日通过了安全条件审查;项目安全设施专篇编制单位为山东润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并于2012年11月13日通过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企业于2013年1月开工建设,2013年6月建设并设备安装完成,2013年7月完成设备调试, 2013年9月开始试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