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
海宁市精达五金电器有限公司配套液氨分解制氢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编号 | 嘉安技【评】字第2018-113号 | 项目完成时间 | 2018.5.16 | ||||||||||||
机构名称 | 嘉兴和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合同编号 | 2018-H-087 | ||||||||||||
评价项目概况 | |||||||||||||||
项目名称 | 海宁市精达五金电器有限公司配套液氨分解制氢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公司名称 | 海宁市精达五金电器有限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
项目简介 | |||||||||||||||
海宁市精达五金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5月,位于海宁市盐官镇联城路68号,公司占地面积为16773m2,总建筑面积23917.92m2。企业现有员工260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名,公司主要产品有电动剃须刀、修剪刀、往复式圆刀、美容修眉刀、浮动式刀片、交直流式电推剪商用、家用各式刀片、陶瓷(氧化锆)刀片、鼻毛修剪器刀片八大系列,数百种品种。 该公司现持有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146713652Q(1/1);法定代表人:陈振宇;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理发工具、小型家用电器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涉及配套液氨分解制氢装置(两套),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造纸等工贸企业配套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管四〔2013〕180号)的要求,“由于造纸等工贸企业不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其内部需要配套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的规定,无需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不列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管”。故海宁市精达五金电器有限公司不需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企业在热处理过程中涉及危险化学品液氨、氮气(压缩的)、氢气。
本项目评价的范围为: (1)配套液氨分解制氢装置,包括含配套液氨分解制氢装置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设备、物料输送的管道、电气、仪表控制系统等; (2)建(构)筑物:热处理车间、液氨存放场所; 说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仅包括配套液氨分解制氢装置,其余建(构)筑物及装置均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3)危险化学品:液氨、氮气、氢气。 本评价主要涉及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工艺、设备、电气、人员和管理等内容,对该项目潜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同时,对该项目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安全规章制度等安全管理方面的内容提出相应的要求。 本评价报告的工艺论述以企业提供的数据为准,工艺、原料及其它技术条件的更改不属于本评价范围。 委托方因各种原因(如技术保密、缺乏有效的数据等)而主观上不愿或客观上不能提供准确的物料、工艺参数等信息,由此造成的危险、危害不在本评价范围内。 本评价报告以实地勘察和企业提供的数据为依据进行编制,企业提供的数据的可靠性和正确性由企业负责。 | |||||||||||||||
所在地区 | 嘉兴市■ 湖州市□ 其它: | 评价类别 | 预 评 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其它评价□ | ||||||||||||
项目审批机关 | 职工人数 | ||||||||||||||
资产总额(万元) | 销售额(万元) | ||||||||||||||
评价费用(万元) | 行业和领域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
所属业务类别 |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项目组长 | 胡水连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惠霞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胡水连、王红莉 | 报告审核人 | 孙根新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胡水连、王红莉 | |||||||||||||
时间 | 2018.4.12 | ||||||||||||||
主要任务 | 对厂址地质气象与周边环境、工厂内部布置及外部环境、建筑物、危险化学品、工艺设备的选择及特种设备、工艺过程、安全管理进行检查,收集编制安全评价报告所需的相关资料。 | ||||||||||||||
是否属跨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 是□ 否■ | ||||||||||||||
参加评价人员情况 | |||||||||||||||
编号 | 姓名 | 职业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
人员类型 | 姓名 | ||||||||||||||
1 | 安全评价师 | 胡水连 | 1500000000301822 | 三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2 | 安全评价师 | 王红莉 | 1500000000200234 | 二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3 | 安全评价师 | 焦 舰 | 1500000000300745 | 三级 | 收集资料,校核报告 | ||||||||||
评价人员是否到现场勘查 是■ 否□ | 是否能够如实反映安全状况 是■ 否□ | ||||||||||||||
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评价报告 是■ 否□ | 评价人员是否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 是■ 否□ | ||||||||||||||
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项) | 4 |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项) | 0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项) | 4 | ||||||||||
被评价单位意见 和建议 | 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