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
海宁市奥仕玛家具有限公司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编号 | 嘉安技【评】字第2018-216号 | 项目完成时间 | 2018.6.25 | ||||||||||||
机构名称 | 嘉兴和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合同编号 | 2018-H-239 | ||||||||||||
评价项目概况 | |||||||||||||||
项目名称 | 海宁市奥仕玛家具有限公司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公司名称 | 海宁市奥仕玛家具有限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
项目简介 | |||||||||||||||
海宁市奥仕玛家具有限公司位于海宁市盐官工业园区郭园路6号,成立于2013年6月,主要从事家具的制造和加工。公司厂房系租赁海宁市大圣皮革服装有限公司。企业现有员工约50人,其中安全管理员1人。 该公司现持有海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070699216N;法定代表人:王珊珊;注册资本:400万美元;住所:海宁市盐官工业园区郭园路6号;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家具制造、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项目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企业在喷漆过程中涉及危险化学品:油漆、稀释剂的使用,因此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 海宁市奥仕玛家具有限公司属于家具制造业(代码21),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并对照《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13年第9号),该企业危险化学品年用量未达到标准规定的年用量,故该项目不属于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范围。 本项目评价的范围为: (1)企业在家具生产过程涉及危险化学品:油漆、稀释剂的使用; (2)建(构)筑物:生产车间、危险化学品仓库。 (3)与上述产品相配套的水、电等公用工程系统; (4)厂区总平面布置和周边防护距离; (5)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及人员资质等。 凡涉及该项目的环保、厂外运输、职业卫生等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之内,本报告只做一般性表述;台风、洪水、地质沉降、泥石流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方面的危险也不包括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消防应符合国家消防法的相关规定,该项目只进行一般性检查、评价。 委托方因各种原因(如技术保密、缺乏有效的资料等)而主观上不愿或客观上不能提供准确的物料、工艺参数等信息,由此造成的危险、危害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本评价报告以实地勘察和企业提供的资料为依据进行编制,企业提供的资料的可靠性和正确性由企业负责。 | |||||||||||||||
所在地区 | 嘉兴市■ 湖州市□ 其它: | 评价类别 | 预 评 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其它评价□ | ||||||||||||
项目审批机关 | 职工人数 | ||||||||||||||
资产总额(万元) | 销售额(万元) | ||||||||||||||
评价费用(万元) | 行业和领域 | 其他企业 | |||||||||||||
所属业务类别 |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项目组长 | 高建超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惠霞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高建超、唐玮宏 | 报告审核人 | 孙根新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高建超、唐玮宏 | |||||||||||||
时间 | 2018.5.29 | ||||||||||||||
主要任务 | 对厂址地质气象与周边环境、工厂内部布置及外部环境、建筑物、原材料、中间体、产品事项、工艺设备、特种设备的选择及工艺过程、安全管理进行检查,收集编制安全评价报告所需的相关资料。 | ||||||||||||||
是否属跨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 是□ 否■ | ||||||||||||||
参加评价人员情况 | |||||||||||||||
编号 | 姓名 | 职业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
人员类型 | 姓名 | ||||||||||||||
1 | 安全评价师 | 高建超 | 1600000000300574 | 三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2 | 安全评价师 | 唐玮宏 | 1500000000200476 | 二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3 | 安全评价师 | 胡水连 | 1500000000301822 | 三级 | 收集资料,校核报告 | ||||||||||
评价人员是否到现场勘查 是■ 否□ | 是否能够如实反映安全状况 是■ 否□ | ||||||||||||||
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评价报告 是■ 否□ | 评价人员是否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 是■ 否□ | ||||||||||||||
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项) | 18 |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项)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项) | 18 | |||||||||||
被评价单位意见 和建议 |
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