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
海宁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张店天然气储配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编号 | 嘉安技【评】字第2018-147号 | 项目完成时间 | 2018-5-23 | ||||||||||||
机构名称 | 嘉兴和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合同编号 | 2018-H-074 | ||||||||||||
评价项目概况 | |||||||||||||||
项目名称 | |||||||||||||||
公司名称 | 海宁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
项目简介 | |||||||||||||||
海宁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7月21日,曾用名为海宁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见消防验收意见书),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海宁市塘南西路125号。该企业是嘉兴地区一家以天然气为气源的燃气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管道燃气(天然气),加工及销售天然气(限海宁市辖区内,高新技术产业园除外);管道燃气(天然气,燃气设施、设备的建设、安装、维护及燃气器具的维修,燃气输配服务);燃气设备及用具(压力容器除外)的维修);燃气汽车加气等。 海宁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600万美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763913334N(1/1);法定代表人:韩继深。企业还持有海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核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浙201704030002G。经营类别:管道燃气(天然气,及加工销售天然气);经营区域:海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除外);有效期限:2017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7日。 海宁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张店天然气储配站位于海宁市海洲街道金龙村富家兜10号。该储配站内已建成一个LNG气化站和一个CNG汽车加气标准站。由于市场原因,“海宁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CNG汽车加气标准站”已于2017年8月份停用。本次评价仅对海宁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张店天然气储配站的LNG气化站进行评价。海宁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张店天然气储配站占地面积约12192.4㎡,现有人员12名,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名。 | |||||||||||||||
所在地区 | 嘉兴市■ 湖州市□ 其它: | 评价类别 | 预 评 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其它评价□ | ||||||||||||
项目审批机关 | 职工人数 | ||||||||||||||
资产总额(万元) | 销售额(万元) | ||||||||||||||
评价费用(万元) | 行业和领域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
所属业务类别 |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项目组长 | 王红莉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惠霞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红莉、高建超 | 报告审核人 | 孙根新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王红莉、高建超 | |||||||||||||
时间 | 2018.04.16 | ||||||||||||||
主要任务 | (1)评价范围包括该项目所涉及的化学品(液化天然气)储存和经营条件,以及海宁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张店天然气储配站的LNG气化站的工艺储存设施、建构筑物、公用工程等。 (2)本次评价所涉及的场所为海宁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张店天然气储配站的LNG气化站内的所属区域,包括工艺区(LNG储存气化区)、辅助用房区(生产辅助用房)。LNG气化站内的“CNG卸车调压计量系统”的工艺已长期停用,不包括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3)本项目东北侧的CNG汽车加气标准站(已于2017年8月份停用)不包括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4)站区界外的天然气输送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5)凡涉及该项目的环保、消防问题,则应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不包括在本次评价范围之内,只对涉及部分作一般性评述,台风、潮汛、洪水、地震、雪灾等自然灾害方面的危险也不包括在本评价范围内。 | ||||||||||||||
是否属跨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 是□ 否■ | ||||||||||||||
参加评价人员情况 | |||||||||||||||
编号 | 姓名 | 职业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
人员类型 | 姓名 | ||||||||||||||
1 | 安全评价师 | 王红莉 | 1500000000200234 | 二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2 | 安全评价师 | 高建超 | 1600000000300574 | 三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3 | 安全评价师 | 潘忠良 | 1600000000100140 | 一级 | 收集资料,校核报告 | ||||||||||
评价人员是否到现场勘查 是■ 否□ | 是否能够如实反映安全状况 是■ 否□ | ||||||||||||||
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评价报告 是■ 否□ | 评价人员是否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 是■ 否□ | ||||||||||||||
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项) | 6 |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项)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项) | 6 | |||||||||||
被评价单位意见 和建议 | 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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