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嘉城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9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240万元整,注册地址为:平湖市新埭镇泖口路2069号。该公司持有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李智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2562353705E。 公司还持有平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平安监经字[2015]B001号;经营方式:批发(直拨直销);许可经营范围:丙烷、正丁烷、异丁烷、异丁烯、1,3-丁二烯[抑制了的]、石油气[液化的]、异辛烷、苯、甲基苯、甲醇、甲基叔丁基醚、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苯乙烯[抑制了的]、顺酐。有效期:2015年03月18日至2018年03月17日(已过期)。 由于市场需求,平湖市嘉城燃气公司拟重新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该企业拟申请经营方式为:批发(直拨直销);拟申请经营的品种为:丙烷、正丁烷、异丁烷、异丁烯、1,3-丁二烯[稳定的]、石油气[液化的]、异辛烷、苯、甲苯、甲醇、甲基叔丁基醚、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苯乙烯[稳定的],共计15个品种。 |
主要任务 | 本报告的评价范围主要是针对平湖市嘉城燃气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过程中的基本条件及管理制度等进行综合评价。本次评价为该企业拟申请批发(直拨直销)的危险化学品: 丙烷、正丁烷、异丁烷、异丁烯、1,3-丁二烯[稳定的]、石油气[液化的]、异辛烷、苯、甲苯、甲醇、甲基叔丁基醚、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苯乙烯[稳定的],共计15个品种。 本项目不涉及仓储场所,因此本评价将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组织、从业人员作为重点评价单元。 有关环境保护、自然灾害、消防等方面的内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包括在本评价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本评价报告依据对企业现场勘查情况及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编制,企业提供资料的可靠性和正确性由企业负责。 |